1. 欲申請計畫書口試者注意時間,盡早將計畫書紙本與 計畫書口試申請表送交給指導教授審閱,若指導教授同意各位的口試申請,則請老師在 計畫書 口試申請表上簽名。
2. 計畫書初審日期:
A. 110.11.19(五) 計畫書口試申請表繳交截止日,請申請口試的同學準備好1本 計畫書紙本連同 計畫口試申請審查表及 論文比對報告書(附件檔案)送交基河國企所秘書收。
B. 紙本 計畫書 請統一使用一個燕尾夾夾於左上方即可,不接受其他裝訂方式,同學可以用公文信封袋裝好委託3樓工讀生轉交給我,或快遞、郵寄等等方式皆可。
C.口試日期:110.12.01~12.14
3. 計畫書 通過初審後會e-mail通知並告知口試日期、教室、時段及再次確認口委名單,請通過同學印製3本膠裝 計畫書連同口試通知書(附件檔案)自行送交3位口試委員。
4. 口試申請書所要求最低修課學分數,請自各位的學生事務系統內印出歷年成績作為附件即可,請簽上姓名及學號。
5. 請依照論文格式規範,以免初審因格式不符遭到退件。